各专业:
根据学校教务处决定对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开展建设成效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及范围
1.英语专业(国家级一流专业)、日语专业(省级一流专业)开展专业自评和学院自查工作。
2.对于建设期满的俄语专业建设点开展校级成效评价工作。
二、评估内容及依据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一流本科专业“双万计划”的通知》《佳木斯大学本科专业建设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聚焦专业自获批以来的增量建设,逐一核查建设目标与任务达成度、专业建设增量成果、现存问题与改进措施、未来发展规划。
三、工作进度安排
(一)专业自评阶段(3月24日-4月20日)
建设期满的英语、日语专业建设点开展专业自评,并填报《佳木斯大学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建设成效自评表》(附件1)和《佳木斯大学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情况报告》(附件2),并于4月20日前经专业负责人签字后提交至学院教务科。
(二)学院自查阶段(4月21日-4月27日)
学院建立考核小组,由教学副院长担任组长,于4月21日下午对本学院英语、日语、俄语专业建设点自评材料进行自查,评估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建设成效,并形成学院专业评估意见(附件3),考核小组成员签字后,4月28日前将学院自查材料(附件1、2、3)提交教务处。
(三)学校评审阶段 (5月,具体时间待定)
学校组织专家组对全部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自查材料进行评审,形成专业评估意见,为后续建设提供决策支持。
五、材料报送
学院教务科统一汇总报送本学院英语、日语、俄语专业建设点自评、自查材料。
1.电子版材料包括:各专业《佳木斯大学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建设成效自评表》(excel可编辑)、《佳木斯大学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情况报告》(word可编辑)及佐证材料(按照报告内顺序扫描成1个PDF,并附材料清单目录)和学院自查形成的《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学院评估意见表》(excel可编辑)。
2.纸质材料包括:各专业《佳木斯大学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建设成效自评表》(A4,单面打印,首页专业负责人签字)、《佳木斯大学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情况报告》(A4,单面打印,首页专业负责人和教学副院长签字,佐证材料不用附纸质版)和学院自查形成的《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学院评估意见表》(A4,单面打印,教学副院长和考核小组全部成员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3.英语、日语、俄语各专业于4月21日上午12点前,将上述材料交至学院教务科。教务科于4月28日前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教务处教学建设科邮箱:jmsdxujwcjxyxk@163.com,纸质版(一式一份)提交至教务处教学建设科(主楼3009室)。
四、其他要求
各专业要高度重视此次成效评价工作,将其作为提升专业建设质量的重要契机,系统梳理建设成果,深入剖析存在问题,科学制定改进方案。务必保证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规范性,确保自评、自查结果客观反映专业建设实际成效。
附件1:佳木斯大学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建设成效自评表
附件2:佳木斯大学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情况报告
附件3: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学院评估意见表